关于做好2009年度《三十年教育工作荣誉证》
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直属学校,开发区、镇(街道)中小学:
现就2009年度无锡市《三十年教育工作荣誉证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申报对象为2009年10月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现职人员,2009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并退休的人员可酌情上报。
无锡市《三十年教育工作荣誉证》按照个人申报、学校审核、区教育主管部门复核、无锡市教育局审核汇总,并报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,在教师节前后发放到位。
各校要将此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育工作者。符合条件人员应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无锡市三十年教育工作荣誉证审批表》(附件一)。各校要认真审核把关,并于2009年6月20日前将《无锡市三十年教育工作荣誉证审批表》、《无锡市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人员花名册》(附件二)(统一用A4纸打印,各一式2份)和申报人员照片(标明单位、姓名)等材料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05室。
联系人:张铭;联系电话:88200413
附件1:无锡市三十年教龄荣誉证审批表
附件2:无锡市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人员花名册
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
二○○九年五月十二日